明明当面转账却犯诈骗罪?“预约转账”——你所不知道的套路诈骗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22-05-11 14:12) 点击:330 |
青岛律师讲解案情明明对方有网银转账记录,却不见钱款到账,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近日,开化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,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15000元。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,朱某因生意失败负债20余万元,便利用手机银行预约转账延迟支付功能进行诈骗。4月6日,朱某进入某土特产店购买商品,结账时,朱某以给客户包红包为由,向店主陈某表示需要套现3000元,自己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。 陈某同意后,将卡号及个人信息告知朱某,朱某通过预约转账生成了转账记录,陈某以为转账成功便将现金交给朱某。但实际上,朱某银行卡余额不足,根本无法完成转账。 2021年4月至5月,朱某在明知自己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,利用预约转账无法即时到账的事实,制作虚假的网银转账记录实施诈骗共计5次,虚构包红包、结婚等用途向陈某等人套现,共骗取现金30000元、土特产1300元。 法院判决 开化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 法官提醒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,快捷支付手段日益多样化,微信、支付宝、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成为交易常态,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,务必擦亮双眼,仔细核对钱款是否实际到账等,不要仅通过转账截图或者短信就轻易相信,必要时可通过电话或者去银行网点进行查询。 法条链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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